六、佣金结算与支付:
1、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的佣金根据实际产品的发送和成功计费的状态报告来决定。联盟的产品及定价、具体佣金比例以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网站实际公布为准。
2、佣金计算周期为自然周,即从每周日到下周六为一计费周期。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将于第二周一前,结算会员前一周的佣金(遇节假日顺延),并与周三开始对会员支付已结算的应付佣金。
3、结算根据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平台的统计数据,并与相关运营商对帐后的实际结算率进行结算。双方的结算以人民币计算。
4、结算时,会员的帐面余额必须超过最低支付佣金限额:100元(税前)。如果未达到最低支付佣金限额,将会自动累计到下周,直至达到最低支付佣金限额才支付给会员。
5、若连续12周会员的累计佣金未达到人民币100元,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且将不再支付会员帐户中的余额。每周支付佣金无封顶上限。
6、支付时需要事先扣除相关手续费及税金。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会员按当周收入金额给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提供本人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正式税务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由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要求向公司帐号支付佣金时,则须签订协议后,在支付前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服务发票。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收到会员提供的发票并经验收合格后即按要求对会员支付。
注:目前免除坏帐,全免税收,仅扣银行手续费。
七、会员隐私制度
1、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会员注册资料及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的合法权益。
2、 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会员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同等的保护会员隐私的责任,则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可将会员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在不透露单个会员隐私资料的前提下,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八、会员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会员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会员应对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每个会员都要对因使用会员的密码帐户或服务而进行的全部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密码和帐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
3、用户没能保证其帐号及其密码的安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黑客行为等非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能控制和预见的因素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也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用户不得盗用其他用户帐号、密码,一旦发现,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将冻结该用户的账号,并协助被盗用了账号的用户向该用户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修改协议:
1、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有权在必要时对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的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条款)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的服务内容及佣金比例进行调整。
2、一旦本服务条款的内容发生变动,最新版本之服务条款将公布于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相关网页,一经公布即视为已经通知所有会员。会员如果不同意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对本服务条款的修改,应当不使用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享用本服务,则视为会员已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修改。
3、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针对本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均视为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会员如使用该服务,视为会员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十、商标与商业秘密:
1、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及其关联企业,或向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或与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合作网站及他们各自的标志均是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或其关联方的商标(统称“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标识”)。在未经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标识。滥用任何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标识是禁止的。
2、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及会员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包括本协议内容在内的任何信息。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及会员不得将任何包括有关本协议内容在内的信息披露或者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及会员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十一、终止和暂停使用:
若会员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情况,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会员的资格。在会员资格被取消后,会员应立刻停止所有与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有关的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为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或其服务而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推广或招揽活动。届时,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应根据其惯常程序在扣除相关处罚金额后,向会员支付任何应计但未予支付的佣金净额。但是,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因会员在任何连续3个月期间未能累积到最少人民币10元的佣金或因会员违反本服务条款而终止会员的参与者资格则除外,在该等情况下,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无须向会员支付任何其它款项。会员同意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如取消会员的参与者资格,无须向会员或任何第三者负责。
会员或者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可随时终止本条款和依本条款提供的服务。
十二、免责声明:
1、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对会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2、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十三、违约责任:
1、会员违反本协议规定,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停止合作、暂停发放会员的佣金、扣罚部分或全部佣金等不同处理,造成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损失的,会员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会员的违约行为严重的,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对于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及其职员、关联人士、授权人和代表任何一方可能须承担的任何损失、索偿、法律行动、损害、责任和开支,只要有关损失是因或基于会员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的索偿而产生,或因会员或会员的代理或关联人士(以参与者的身份行事)所作出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会员应就此向上述人士作出赔偿并使他们免受损害。
若会员因违反本协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而给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负责赔偿。
3、如因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过错原因造成会员的损失,应给予会员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应当支付给会员的佣金。
4、会员作为参与者进行活动所造成的任何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结果性的或惩戒性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亏损、商誉、使用服务、数据的损害或其它无形损失(即使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已获告知产生有关损害的可能性),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概无须负任何责任。会员或会员的代理或关联人士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或因会员或会员的代理人或者关联人士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害,概与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无关,由会员自行负责。
5、会员资格取消后,会员不得再使用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提供的联盟网站广告代码或者其他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所有标识、产品、专利、技术等。一旦出现上述非法使用行为,即使本条款已终止或解除,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仍有权且被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员仍接受:立即停止上述非法使用行为,并且须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四、其他规定
1、本协议相关内容可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移动运营商的策略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协议(以不时修订的版本为准)构成各方就本文内容而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各方之间就有关内容而在较早前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对任何违反或未遵守本条款给予的豁免,不得视为对任何先前或其后的违反或未遵守本条款的豁免。本文所用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起见而供参考之用,并不具备任何法律含义。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经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权归UI优快网络营销联盟所有。